收費標準

 

 

 

一、若醫師已指示您住院接受治療、檢查,請您於週一~週五上午8點30分至下午3點之間,持健保IC卡、身分證至醫院一樓櫃檯辦理住院手續。

二、您完成住院手續後,應即向所屬病房之護理站報到;超過1小時未報到,本院可以取消原來為您安排的病房。

三、本院病房等級暨收費標準,如「病房等級暨收費一覽表」。

(一)患者以健保身份入住健保房者,免付病房費差額。

(二)若以健保身份入住非健保保險病房者,應按日給付差額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備註:本院對病房設施保留變更之權利

四、依健保局規定被保險病人只得住健保保險病床,若非健保保險病床則病房費差額部份需自費。

五、住院病房費計費,當日不論何時入住均以一日計。

六、收費標準及設備變動時,以一樓櫃檯公告為主。